肥东县撮镇镇、桥头集镇列入省“扩权强镇”试点
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09年6月30日
近日,省委、省政府下发《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》(皖发〔2009〕15号)文件,肥东县撮镇镇、桥头集镇被省委省政府列入“扩权强镇”试点镇。被列入试点的镇将被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。 据悉,在全面放开县域经济的扩权政策后,安徽省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放权,将权益主体下放到镇。在综合考虑经济实力、人口规模、发展潜力等因素基础上,安徽省从全省17个市中挑选了150个镇进行第一轮的扩权试点。作为“扩权强镇”试点,省政府将依法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,在城管、环保、劳动、安全生产、食品安全、工商等领域,依法委托试点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权,并可成立综合性的行政管理执法机构,具体处理相关事宜。同时,还将赋予试点镇一定的规划建设管理权;建立财政超收激励机制,以2008年财政收入为基数,超收部分由县级全额返还试点镇,一定5年不变;加大对试点镇的投入,今明两年银行在试点镇每年将新设一个分支机构或网点,省财政给予10万至30万元的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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